准备11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准新人们,请携带好身份证、户口簿、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件,于10月15日至11月10日之间(周日除外)至区婚姻登记处(朱泾镇临源街620号)提交结婚登记材料。区婚姻登记处将为你们提前办理证件审核,预约具体登记时间,领取预约单。
咨询电话:57319540。
金山区民政局
二○一一年十月十四日